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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08年年訴字第 1009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09 年 05 月 07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相關法條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 10 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01 條
訴願法 第 77 條
行政訴訟法 第 113 條
勞工退休金條例 第 14、16、23 條
旨:
按行政處分存在所謂之「顯然錯誤」時,行政機關予以改正,並不影響行
政處分之規制內容,亦無損於相對人之信賴及法律安定,不論其結果有利
或不利於相對人,對此種行政處分之瑕疵,應皆容許行政機關隨時更正,
不同於一般之違法。申言之,行政處分並不因顯然錯誤而違法,該行政處
分之規制效力並不因事後更正而受影響。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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