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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09年年訴字第 4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10 年 01 月 20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十八)(111年12月版) 第 496-500 頁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35、137、142、145、147、149、92 條
民法 第 179、226、256、258、260、263 條
行政訴訟法 第 8 條
公務人員俸給法 第 3、5 條
勞工退休金條例 第 14、16、23 條
旨:
縱認公務員與行政機關間之任用關係屬行政契約關係,惟退撫給與和俸給
之性質不同,與公務員之勞務提供間顯非立於對待給付關係,自難謂公務
員補繳退撫基金費用與未來領取之退休給與「應相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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