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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10年台非字第 35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10 年 12 月 01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8 條
中華民國刑法 第 74、75、75、75-1、76 條
刑事訴訟法 第 370、378、441、443 條
旨:
對於裁量撤銷緩刑與否,並非審查先前緩刑之宣告是否違法或不當,而係
重新檢視緩刑宣告時所為以暫不執行為適當之預測或合理推理,是否正確
、妥適,能否達成預防犯罪、促使當事人改過遷善目的。對此法院對於宣
告緩刑與裁量撤銷緩刑宣告,亦各有不同裁量因素、義務與目的。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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