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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10年台上字第 3617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10 年 08 月 11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相關法條 刑事訴訟法 第 159-2、377 條
政府採購法 第 48、87 條
旨:
為求特定公司順利得標,虛增投標家數,形式上藉以製造出確有三家以上
廠商參與競標之假象,致招標機關誤信參與投標之廠商間確已達法定形式
要件且有競爭關係存在,而予以開標,終因另有其他公司以低於底價之最
低價得標,行為人之圍標行為始未得逞,其所為均係觸犯政府採購法第
87  條第 6  項、第 3  項之妨害投標未遂罪。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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