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
網站導覽
操作手冊
法規動態
法規體系
法規位階
法規名稱
綜合查詢
法規異動
法規草案
訴願決定書
相關網站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26921232人
查閱內容
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02年台上字第 2668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02 年 07 月 04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相關法條
:
行政程序法 第 150、50 條
刑事訴訟法 第 100、377、395 條
貪污治罪條例 第 4、6、8 條
地方制度法 第 19、25、27 條
土地徵收條例 第 2、43、43-1、44、46 條
要
旨:
所謂行政裁量,乃基於法律一定範圍之授權,得以允許行政機關就具體事 項,而為作為或不作為之決定,倘若法律並未有裁量之授權,或非授權範 圍所及,則非屬行政裁量。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