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按一般合法之政府採購案,得標廠商於扣除材料成本、管銷費用及稅捐後 ,通常會有合理之利潤,然如利用勾結公務員違背正當之招標程序或法令 規定,使其原來無法取得之標案順利得標,則上揭所指合理利潤,仍屬得 標廠商本不應取得,而違法取得之不法利益。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