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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05年台上字第 1305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05 年 05 月 26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相關法條 刑事訴訟法 第 377 條
政府採購法 第 87 條
旨:
妨害投標罪係指意圖影響決標價格或獲取不當利益,而以契約、協議或其
他方式之合意,使廠商不為投標或不為價格之競爭為其構成要件,至該不
為投標或不為價格競爭廠商之投標金額為何,是否較得標廠商之投標金額
為高,及各該標案嗣果否由行為人所希望之廠商得標,則均非所問。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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