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旨: |
行政程序法第 150 條第 1 項規定,本法所稱法規命令,係指行政機關
基於法律授權,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抽象之對外發生法律效
果之規定。本案原判決所依憑之「法規命令」,即「勞工健康檢查指定醫
療機構管理要點」第 1 點係規定,並未「明列其授權依據」為勞工安全
衛生法或其施行細則,則「勞工健康檢查指定醫療機構管理要點」是否屬
於勞工安全衛生法或其施行細則所授權訂定之「法規命令」,即非無疑。
而「勞工健康檢查指定醫療機構管理要點」究竟屬於何種法令?因攸關上
訴人等違背法令之依據,原審未予查明,即遽行判決,亦嫌速斷。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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