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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09年台上字第 1454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09 年 08 月 21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相關法條 民事訴訟法 第 449、477、478、481、78 條
政府採購法 第 46 條
消防法 第 35、6、7、9 條
旨:
在定作人要求承攬人先行施作,承攬人已完工,定作人亦已驗收之情況,
承攬人於事實審一再主張:兩造就系爭追加工程達成合意,伊已完工,定
作人並已正式使用。雙方達成共識,於驗收結算後再辦理追加工程款等語
,是否毫無足取?非無再予研求之餘地。原審未詳為調查審認,逕以定作
人所提之追加工程文件,或經監造單位駁回,或未完成追加程序,即為不
利定作人之判決,自嫌速斷。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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