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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05年台上字第 134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05 年 01 月 21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相關法條 民法 第 227-2 條
政府採購法 第 85-1 條
旨:
解釋契約,固須探求當事人立約時之真意,不能拘泥於契約之文字。但契
約文字業已表示當事人真意,無須別事探求者,即不得反捨契約文字而更
為曲解。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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