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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99年判字第 963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99 年 09 月 23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七)491-498 頁
相關法條 中華民國憲法 第 7 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17、119、121、127 條
旨:
信賴是否值得保護,除應依行政程序法第 119  條規定要件判斷外,於提
供金錢給付之情形,尚須就受益人有無因該金錢之給付而耗用之,或作成
不能回復或難於回復之財產處置,其間並有因果關係者而論,若僅消極受
領給付,而非積極為上開行為者,即難認有信賴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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