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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99年判字第 962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99 年 09 月 23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七)515-518 頁
相關法條
:
行政程序法 第 117、119、121 條
民法 第 818、819、820、943 條
行政訴訟法 第 189、243 條
要
旨:
主管機關因疏忽而誤予核准人民之申請者,其所謂「知有撤銷原因」之時 點,自應以其嗣後因複查而知悉之時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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