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五)(98年12月版)第 503-504 頁
公法上法律關係得以契約設定或變更者,並不限於行政程序法第 137 條 第 1 項之雙務契約,尚包括單務契約及其他非法律所禁止締結之行政契 約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