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十二)(106年12月版)268-273 頁
負擔本身具有實質之規制內容,亦為獨立的行政處分,不同於期限或條件 。又負擔雖受主要處分效力之影響,於主要處分被撤銷或廢止時一併失效 ,但如主要處分仍有存續力時,主管機關對於違反所附負擔之義務者,除 得廢止主要處分外,並得以間接強制或直接強制方法執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