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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04年判字第 80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04 年 02 月 12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31、36、43 條
刑事訴訟法 第 251 條
貪污治罪條例 第 11、5 條
政府採購法 第 1、30、31 條
旨:
按採購案件中之行賄與受賄通常在隱密情況下進行,因而行政機關不易察
覺,故以行政機關接獲起訴書時,認為可合理期待行政機關得為追繳時起
算其消滅時效期間,於法應屬合理。是行政機關重為處分時,如依職權查
明足以證明廠商構成違章行為,自應注意消滅時效起算之問題。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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