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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02年判字第 798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02 年 12 月 19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十)(104年12月版)218-224 頁
相關法條 中華民國憲法 第 16 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02、2、3、39、42、43、92 條
訴願法 第 3、58、77 條
行政訴訟法 第 4 條
教師法 第 16、17、2、29、3、31、33、35 條
教育基本法 第 8 條
旨:
學生對於並未直接影響受教權之學期成績評定,依法不得提起申訴或訴願
。倘學校錯依訴願法規定進行重新審查,並將原成績評定撤銷後函覆學生
,此一錯誤函復並不具有行政處分之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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