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十二)(106年12月版)225-230 頁
性平會及其調查小組僅係學校之內部單位,並非具有單獨法定地位之行政 機關。至於學校以函文將認定性騷擾成立並移送考核會依法懲處之結果, 通知相對人,既已對外發生法律效力,自難認非屬行政處分,且其關於認 定性騷擾成立及依此所為之懲處,性質上為不可分之單一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