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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04年判字第 735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04 年 12 月 03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十二)(106年12月版)408-409 頁
相關法條 中華民國憲法 第 16 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23、96 條
行政訴訟法 第 5 條
旨:
主管建築機關作成之建築線指示(定),如有行政程序法第 123  條所定
情形,原處分機關固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廢止;惟無論申請建築線指
示(定)之申請人抑或建築基地之鄰地所有權人,均無請求作成建築線指
定之原處分機關廢止該處分之公法上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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