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四)(96年12月版)第 558-561 頁
給付行政事項祗須有國會通過之預算為依據,其措施之合法性即無疑義, 與行政程序法第 174 條之 1 規定無涉,自無逾期失效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