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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01年判字第 716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01 年 08 月 09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九)289-292 頁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07、135、148 條
民法 第 252 條
旨:
主管機關為改善交通狀況而提供土地闢設長途客運臨時轉運站,並將用地
交由汽車客運業者使用及開發經營,其與一般之私法租賃契約並無特定公
益目的顯有不同,故此一開發經營契約之性質,應屬行政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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