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十五)(108年11月版)242-244 頁
經主管機關核定之計算負擔總計算表為重劃會辦理重劃土地分配之依據, 主管機關對之應為實質審查,所為核定係屬行政處分。惟重劃前後地價經 重劃會送主管機關提交地評會所為之評定,係多階段行政行為之中間程序 行為,並未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核其性質並非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