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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05年判字第 641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05 年 11 月 30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十三)(107年4月版)111-115 頁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54 條
民法 第 88、89、92 條
都市更新條例 第 10、12、19、19、22、7 條
旨:
都市更新之原事業計畫若已踐行公開展覽及舉辦公聽會之程序後,再調整
事業計畫之內容,尤其是涉及權益分配、費用分擔等之影響參與都市更新
之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重大者,於未經全體參與都市更新者同意時,自應
再辦理公開展覽及公聽會等程序,方符正當行政程序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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