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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05年判字第 629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05 年 11 月 29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十三)(107年4月版)352-354 頁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16、117、128 條
稅捐稽徵法 第 21 條
所得稅法 第 4、71 條
旨:
行政程序法第 116  條有關「處分轉換」之規定,需以處分作成機關有「
轉換」意識為前提,方有進一步討論該「轉換」行為是否符合第 117  條
或第 128  條等規定之必要。倘處分機關針對同一事實及程序標的,自始
即是以「撤銷或變更舊處分」之意思而作成新處分者,即無有關規定之適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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