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十七)(110年11月版)第 96-100 頁
環評審查程序進行過程中,僅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開發單位時之目的事業 主管機關委員,以及地方政府為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之主辦機關,且 由該地方政府辦理環評審查時之地方政府機關委員應迴避表決,其餘環評 委員依法並無迴避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