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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09年判字第 569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09 年 11 月 12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十七)(110年11月版)第 573-576 頁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46、149、93、94 條
民法 第 184、227、231、423 條
行政訴訟法 第 125、141、5、8 條
都市計畫法 第 50 條
旨:
行政機關因舉辦公共事業等需要,依據與人民締結之行政契約約定終止該
契約,並非「為防止或除去對公益之重大危害」之情形,從而並無適用行
政程序法第 146  條規定予以補償之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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