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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08年判字第 530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08 年 11 月 14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十六)(109年12月版)60-66 頁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0 條
行政訴訟法 第 125、133、189、201、209、243 條
行政罰法 第 7 條
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 23 條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第 1、28、45、47、7 條
旨:
主管機關於法律明定罰鍰之額度內,應依違規之事實情節為專業上判斷,
就各案分別為適當之裁罰,並遵守相同事務應為相同處理的平等原則。若
行政機關為裁量時違反平等原則等一般法律原則者,即構成裁量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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