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十六)(109年12月版)60-66 頁
主管機關於法律明定罰鍰之額度內,應依違規之事實情節為專業上判斷, 就各案分別為適當之裁罰,並遵守相同事務應為相同處理的平等原則。若 行政機關為裁量時違反平等原則等一般法律原則者,即構成裁量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