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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07年判字第 530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07 年 09 月 13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65 條
行政訴訟法 第 125、133、189、243 條
公平交易法 第 1、21、23、24、25、42 條
公平交易法施行細則 第 36 條
旨:
加盟關係屬資訊不對等及重複性交易的模式,加盟業主較交易相對人具相
對優勢地位,其在契約存續期間對加盟經營關係所設的限制,無論該等限
制是否為維護加盟品質或品牌形象所必須,該等重要交易資訊仍應於締結
加盟經營關係前充分揭露,使加盟者能在締約前獲得正確的交易資訊,否
則不足以衡平加盟業主與有意加盟者間之高度資訊不對稱地位。又加盟經
營關係不是單一個別非經常性之關係,加盟業主有復為相同或類似未於締
結加盟經營關係前,以書面向交易相對人充分且完整揭露限制事項之行為
,致影響將來潛在多數受害人之效果,已然合致公平交易法第 25 條規定
顯失公平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要件。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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