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26895674人
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03年判字第 500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03 年 09 月 18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14、117、159、6 條
行政訴訟法 第 107、255、4、6 條
房屋稅條例 第 15 條
稅捐稽徵法 第 1-1 條
土地稅減免規則 第 8 條
醫療法 第 1、46、5 條
醫療法施行細則 第 30-1 條
旨:
按土地稅減免規則第 8  條第 1  項第 5  款之免徵地價稅規定,係將「
經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且辦妥財團法人登記之私立醫院」與「經事業主
管機關核准設立且辦妥財團法人登記之社會救濟慈善事業」分別例示,從
而所謂「經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且辦妥財團法人登記之私立醫院」,於
稅法上並非即當然為「經立案之私立慈善救濟事業」。次按無效行政處分
因屬違法行政處分之一種態樣,是行政處分經原告提起撤銷訴訟且經判決
駁回確定者,該判決之確定力既及於確認「原告所主張之行政處分並無違
法亦無侵害原告之權利或法律上利益」,是其判決之確定力自及於確認行
政處分無效之訴訟。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