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按營業稅法第 7 條第 1 款規定,外銷貨物之營業稅稅率為零,亦即納 稅義務人雖於其帳證有為此等虛增之外銷貨物之營業收入記載,然因其營 業稅稅率為零,是納稅義務人並不因此等外銷貨物之銷售而產生「銷項稅 額」;此等零稅率之銷售額既無銷項稅額之列報,縱其屬虛偽交易而無庸 列報,亦不因此產生於核算「虛增之進項稅額」時有應予減除之「銷項稅 額」情事。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