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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06年判字第 488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06 年 09 月 14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十五)(108年11月版)572-577 頁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23、124、126、3、5、96 條
行政訴訟法 第 98 條
旨:
漁港主管機關作成許可(同意)非設籍漁船以外船舶進入漁港停泊之授益
行政處分後,本得另依漁港法第 15 條規定,視漁港區域實際使用狀況,
廢止原許可(同意)停泊之授益行政處分,此為法規容許廢止之情形,無
違於信賴保護原則,亦無廢止除斥期間及合理補償規定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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