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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05年判字第 436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05 年 08 月 25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最高行政法院裁判書彙編(105年1月至12月)第 449-456 頁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8 條
行政罰法 第 1、17、2、27 條
公務員懲戒法 第 20、25 條
旨:
懲戒罰如採用行政罰法第 2  條所規定之其他種類行政罰,且兼有行政法
上義務違反之制裁與內部秩序之維護目的,但其應否適用行政罰法,仍要
考量其立法目的、淵源等因素,未可一概而論。關於不動產估價師之懲戒
罰,既於不動產估價師法已有特別規定,解釋上當無行政罰法之適用。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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