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十七)(110年11月版)第 351-353 頁
行政處分於作成並生效後,其就個案所為之處置,所形成之法律狀況,不 僅拘束原處分機關及處分之相對人,亦應受到第三人、其他機關及法院之 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