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土地所在之斷面設有重要廠房,並非經濟效益不大之農業區,倘將土地劃 入堤防預定線內,將導致該區域內公司極大損失,該主張攸關成土地所有 權人及鄰近居民之生命財產損失,判決若未予以論駁,則有不備理由之違 法。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