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十一)(105年12月版)第 288-291 頁
主管機關召開聽證會如係以「涉及民眾權益重大事項」為其要件,其就是 否涉及民眾權益重大事項之認定,依其本於職權所訂定之行政規則作為判 斷標準,尚屬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