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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06年判字第 368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06 年 07 月 20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十五)(108年11月版)第 605-608 頁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27 條
民法 第 179、755 條
行政訴訟法 第 125、8 條
市區道路條例 第 2 條
土地法 第 2、82 條
旨:
土地供作排水設施使用之所有權人雖因無法使用土地而受有損害,惟此一
損害與排水溝加蓋並闢建為道路使用之系爭工程間,並無相當因果關係。
況道路維護主管機關支付經費行使維護道路之職責,並非無故,且其本身
並未受有利益,復與土地所有權之損害間無直接因果關係,自不該當公法
上不當得利之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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