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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08年判字第 294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08 年 06 月 18 日
資料來源:
最高行政法院裁判書彙編(108年1月至12月)第 558-574 頁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十六)(109年12月版)342-351 頁
相關法條 中華民國憲法 第 11 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23、126、93、94 條
行政訴訟法 第 125、133、200、5 條
廣播電視法 第 1、10、12、4、45、8 條
旨:
行政事件之性質,如涉及未來發展之預測性或風險評估,且主管機關為獨
立機關時,法院對於主管機關就未來發展所為之預測或風險之評估是否合
理可支持;或在上開預測或評估下,行使裁量權而添加之附款,方法及目
的間是否具有合理關聯性,應為低密度之審查,尚不得以自己之預測評估
取代獨立機關之預測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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