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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08年判字第 293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08 年 06 月 18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十六)(109年12月版)241-244 頁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92 條
訴願法 第 3 條
行政訴訟法 第 255、8、98 條
行政執行法 第 11 條
發展觀光條例 第 38 條
民用航空法 第 82、83-1 條
旨:
觀光局或機場公司依機場服務費收費辦法作成之機場服務費繳款書,應屬
行政處分。至逾繳款書期限後所為催繳通知,如催繳金額與繳款書相同者
,因未增加新的規制效力,應認僅屬觀念通知;如無繳款書或繳款書未合
法送達,則第 1  次合法送達之催繳通知,亦可認具行政處分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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