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九)91-93 頁
行政機關於契約關係中,除非法律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尚不得 逕以行政處分作為行使權利之手段。從而行政機關與其雇員間縱屬行政契 約關係,機關調整薪資之決定,亦難謂屬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