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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07年判字第 25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07 年 01 月 11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十五)(108年11月版)第 822-824 頁
相關法條 中華民國憲法 第 23 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02、103、119、159、160 條
訴願法 第 63、65 條
行政訴訟法 第 125 條
行政罰法 第 2、4 條
政府採購法 第 21、72 條
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 第 20 條
旨:
國防部為執行研製維修辦法有關合作或委託研發、產製、維修、銷售及經
營管理軍品等事項,以落實國防法第 22 條規定,乃依職權訂定發布軍品
研製維修作業要點,核其性質,實屬執行細節性、技術性事項之職權命令
,並非行政規則;其一經下達,即生效力,不生是否應刊登政府公報之問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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