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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08年判字第 247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08 年 05 月 24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十六)(109年12月版)695-696 頁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0、150、151、154、156、157、158、159、160、163 條
行政訴訟法 第 273、280 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 第 29、3、30、6、6、7、7 條
旨:
環保署為達成空污法所定三級防制區內「既存之固定污染源」應削減污染
物排放量之旨,訂定公告空氣污染防制計畫,建議三級防制區內既存固定
污染源減量作業之流程與方式,以供地方主管機關執行法律時之參考,核
其性質,乃屬主管機關基於職權所訂定之細節性及技術性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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