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九)265-267 頁
行政程序法有關撤銷違法授益處分期間之限制,係除斥期間之規定,其與 消滅時效起算點規定不同。故行政機關不得於消滅時效期間屆滿後,再以 撤銷原處分之方式主張自撤銷之時起計算消滅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