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行政法院對有利於當事人之事實或證據,如果有應調查而未予調查之情形 ,或認定事實徒憑臆測而不憑證據者,即構成判決不備理由之違法。且行 政法院對於作成判斷之行政機關,其組織是否合法,固應依職權加以調查 ,不受當事人主張之拘束,但仍應對當事人有利及不利事項一律注意。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