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十五)(108年11月版)450-452 頁
行政處分作成後,行政機關得否於行政訴訟中追加、變更或補充行政處分 理由及其法律依據,我國目前實務上多係採取「有條件肯定說」之見解, 且此與行政程序法第 114 條第 1 項第 2 款、第 2 項所定處分未記 明理由之補正行為有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