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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01年判字第 20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01 年 01 月 12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九)68-69 頁
相關法條
:
行政程序法 第 36、43、7、8、9 條
行政訴訟法 第 125、189 條
教師法 第 15 條
教師法施行細則 第 21 條
要
旨:
行政機關依法應作成行政處分者,除有法規之依據外,應依職權調查證據 ,並據以認定事實後,始能作成處分;倘無證據者,尚不得以擬制方式逕 行推測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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