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行政法院
按關於課予義務訴訟事件,行政法院係針對「法院裁判時原告之請求權是 否成立、行政機關有無行為義務」之爭議,作成法律上判斷,故其判斷基 準時點,非僅以作成處分時之事實及法律狀態為準,事實審法院言詞辯論 程序終結前之事實狀態的變更,法律審法院裁判前之法律狀態的變更,均 應加以考量。 參考法條:行政訴訟法第 5 條、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第 9 條、中央 法規標準法第 18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