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四)(96年12月版)第 276-278 頁
考績委員會作成公務員停職處分時,若先前均係作成有利於受處分人之決 定,嗣後卻竟又為不利之處分時,該次會議中尤應給予其陳述意見之機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