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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97年判字第 188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97 年 03 月 31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相關法條 中華民國憲法 第 7 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18、125 條
行政訴訟法 第 255、85、98 條
旨:
本件上訴人係應一般專門職業高等考試,且以中華民國國民身份應試,並
非以外國人持有外國證照身份為之,亦非以華僑資格參加此次考試,此有
上訴人提出之報名表影本為據,並經原審依法認定在案,核與事實相符。
上訴人就此事實再加以爭執,自無足取。查上訴人既非以外國人或華僑資
格應考,考選部未就外國人或華僑應考資格加以審查,並無違誤。至上訴
人是否得以持有外國證照或華僑身份應考,係屬另一問題,尚難作為不服
本案判決之論據。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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