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八)526-533 頁
司法院大法官依人民聲請宣告法令違憲者,對於解釋公布時尚在行政爭訟 中未確定之行政處分固有所適用,惟解釋公布時已經確定之行政處分則不 受該解釋之影響,受處分人不得據以申請重開行政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