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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00年判字第 1832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00 年 10 月 27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相關法條 中央法規標準法 第 7 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10、174-1、93、96 條
民法 第 102 條
旨:
行政程序法第 174  條之 1  規定反面推論,即承認行政程序法施行前職
權命令存在之合法性,對於行政機關於行政程序法施行前依職權命令所為
之處分之效力,亦予肯定。而高爾夫球場管理規則係由教育部本於國民體
育法主管機關樴權而制訂公佈,作為輔導管理國內高爾夫球場設立之依據
,規範目的,在於監督輔導高爾夫球場在合理適當範疇內運作,非以撤銷
球場設立許可之手段為滿足,在未完成制定高爾夫球場專法前,自仍有存
在之必要,若逕認定為失效,將使我國高爾夫球場之設立與管理頓失依據
,影響層面廣大而無從保障合法業者權益。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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