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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95年判字第 1809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95 年 11 月 09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四)(96年12月版)第 376-378 頁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17、128 條
訴願法 第 96 條
行政訴訟法 第 213 條
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 第 14 條
旨:
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依法提起訴願或行政訴訟後,即無聲請重開行政程序
之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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